湖南省人事厅
湖南省人事厅为湖南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省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;省编办为省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,既是省委工作机构,又是省政府职能部门,与人事厅合署办公。 主要职能 (1)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。包括研究制订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;审核有关机构设置、职能配置、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;副业单位法人资格的认定、登记和年审。 (2)公务员的综合管理。按分类管理的要求,在国家行政机关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,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,包括全面实施公务员考试录用、考核、奖惩、培训、轮岗交流、辞职辞退等一列单项法规。 (3)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。包括职称改革;有关专家及留家人员的选拔管理及服务工作;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;培育发展人才市场、人事代理等。 (4)机关、事业单位综合性人事管理。包括人员、工资计划与统计,工资基金管理;工作人员任免、考核、行政奖惩、辞职辞退、申诉控靠、流动调配、培训等;制定和实施工资政策,组织工人技术等级考核;养老、失业、工伤等社会保险和福利、退休人员管理工作。 此外,还有军官转业安置及其他政策性安置任务,同时负责协调与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和有关人事管理工作。 厅机关内设12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(与纪检监察室、人事处合署办公)。厅属事业单位8个。 厅长:苏仁体 地址:长沙市韶山路1号 电话:0731-2217549 邮编:410011
湖南省人事厅为湖南省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省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;省编办为省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,既是省委工作机构,又是省政府职能部门,与人事厅合署办公。 主要职能 (1)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。包括研究制订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;审核有关机构设置、职能配置、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;副业单位法人资格的认定、登记和年审。 (2)公务员的综合管理。按分类管理的要求,在国家行政机关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,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,包括全面实施公务员考试录用、考核、奖惩、培训、轮岗交流、辞职辞退等一列单项法规。 (3)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。包括职称改革;有关专家及留家人员的选拔管理及服务工作;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;培育发展人才市场、人事代理等。 (4)机关、事业单位综合性人事管理。包括人员、工资计划与统计,工资基金管理;工作人员任免、考核、行政奖惩、辞职辞退、申诉控靠、流动调配、培训等;制定和实施工资政策,组织工人技术等级考核;养老、失业、工伤等社会保险和福利、退休人员管理工作。 此外,还有军官转业安置及其他政策性安置任务,同时负责协调与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和有关人事管理工作。 厅机关内设12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(与纪检监察室、人事处合署办公)。厅属事业单位8个。
厅长:苏仁体 地址:长沙市韶山路1号 电话:0731-2217549 邮编:410011